关于给予李波等同学系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日期:2015-05-06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016
关于给予李波等同学系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管理系各班级:
李波、刘俊睿、黄鹏辉、庄凯、张晓敏、周立鹏等同学本学期开学至今已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章第十二条: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20学时以内(含20学时),由辅导员提出严肃批评。根据《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管理系学生考勤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旷课达到12学时,给予系内通报批评并告知家长。经过系领导研究决定,现给予以上同学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以上同学能够吸取教训,严以律己,纠正错误,端正学习态度。同时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管 理 系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旷课时数 |
1 | 李波 | 1440513132 | 14企管 | 16 |
2 | 刘俊睿 | 1340124162 | 13企管 | 12 |
3 | 黄鹏辉 | 1240519106 | 12旅管 | 14 |
4 | 庄凯 | 1240112279 | 12企管 | 14 |
5 | 张晓敏 | 1240513141 | 12企管 | 20 |
6 | 周立鹏 | 1240513143 | 12企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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