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学生国际化培养工程,提升在校学生学术视野,我校拟遴选学生于2024年春季学期赴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校介绍:
澳门科技大学是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私立大学,建校于2000年,快速成长,其进步成果有目共睹,是一所潜力无限的大学。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十个学院及数十个科研院所,在校学生超过14000人,其中在校研究生约4700人。澳门科技大学在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和上海软科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7位,连续6年保持澳门第1位。2020年,澳科大首次参与《泰晤士高等教育》亚洲大学排名,位列亚洲大学第32位。连续两年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及2021年世界大学排名三百强。
澳门科技大学位列2022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世界第251-300区间 ,2022QS世界大学排名世界第651-700区间 ,2022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世界第1029位 ,2021泰晤士高等教育亚洲大学排名第32位、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32位 ;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药理毒理学、计算机科学、临床医学、社会科学(综合)共7个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 。
会计专业获得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认证和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认证;供应链专业获得国际物流与运输学会(CILT)总部认证;国际旅游管理专业获得TedQual优质旅游教育的认证。
二、培养模式
1.学习时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澳门科技大学春季学期于1月开学,每学期教学周为15周,另加3周复习考试周,共计18周。
交流生选修12-18学分。学生开学前一个月收到可修读的科目表,一旦选定科目,不可加选、退选。
2.澳门科技大学开放专业:
计算机科学、电子与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学、商务管理学、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产品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财务管理、投资学、金融工程、知识产权等专业。
3.费用明细:
(1)报名费:港币500元;
(2)学费:港币2,800元/学分;
(3)住宿费:港币3,000元每人/月,含水电网费;
(4)床铺费:1800港币,含所需床上用品(包括床垫、棉被、冷气被芯、枕头各一张/个;床单、被套、枕袋各两张/个)。
(5)医疗保险费:600港币/每学期
(6)保证金:每名交流生需支付港币6000元保证金。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MUST)设施可获全额退还。入学之前还需要学生缴纳体检费、学生团体保险费用。
三、选派条件
1.广州软件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积极要求上进;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4.家庭经济条件良好。
注:澳门科技大学本科阶段部分课程为中文学制,本次交流生项目不设英语条件。
四、选拔程序
1.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到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行政办公楼203室)进行报名。
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2. 网上报名系统同时报名:
3.申请材料
(1)《广州软件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通过学生办事大厅申请);
(2)《澳门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內地交換交流生报名表》扫描件,文件名为“报名表 某某某”;
(3)《澳门科技大学宿舍申请表》扫描件,文件名为“住宿申请表-姓名”;
(4)向教务处申请中英文成绩单后扫描,文件名为“成绩单-姓名”;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在同一页上,文件名为“身份证-姓名”;
(6)学生证首页和注册页扫描件,须在同一页,文件名为“学生证-姓名”;
(7)近半年彩色白底1-2寸照(JPG格式),文件名为“照片-姓名”;
(8)有效期内的港澳通行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有),须在同一页上,文件名为“通行证 -姓名”。
注: 材料(2)-(8)完成后电子版发至邮箱ie@mail.seig.edu.cn,邮件主题写明“学号+姓名+澳科大交流生”,单页文件PDF或JPG格式均可,多页文件须在同一个PDF文档内。
五、申请程序
1.通过申请材料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推荐给澳门科技大学博雅学院;
2.澳门科技大学对候选人进行筛选并确定最终人选;
3.澳门科技大学通知学生填写申请表;
4.澳门科技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及确认录取证明书以及由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发出的「确认录取证明书」;
5.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逗留D);
6.学生应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办理澳门科技大学学生证并到科大医院接受入学体检。
六、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事宜
我校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期间学籍管理、修读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需遵循以下要求:
1.确定交流前,学生需办理学籍相关手续,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2.在选择交流学校课程时,需与我校相关负责老师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在交流学校所选课程内容和学分数量符合转换要求。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0-87812335
办公地点: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行政办公楼203室)